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匪夷所思的工作事

香港本地公司,尤其是由上一代建立,似乎保留古老的公司模式。
以現在打工之處,奇特的事更是一蘿筐!
- 7日大假中,新年強迫放5.5日。拜托,這是所謂的"open, hones and respect" core value嗎?

- 每月的第一日sick leave 扣1/5人工 + 無得claim 醫生錢,得$50 panel doctor(食完他的藥都好不了那種)。據講是勞工法最低的requirement,唉,大學生何價?人命何價?

- 公司無凍水。pantry 只有一部像大家樂那種不鏽鋼的熱水器,那些熱水是高溫到可以泡杯麵的,不能飲用!
所以茶水姐姐要用2升容量的膠水壺盛起冷卻,而全層幾十人等這3個膠水壺的水!可以想像,水冷卻的速度不及飲的快。結果,我們長期無drink-able水飲!

-  把上司出trip 用剩的入民幣交還會計部,會計部除了點算銀碼外,竟然抄下每張紙幣的號碼,包括RMB5!!!

- 為甚麼在meeting room set up projector和net meeting 不是I.T. 部做?為甚麼HR收到不同部門同事的出trip 日期,不安排酒店同房,要不知道的我去安排?為甚麼經理的妹妹和我同級,但就有權把自己的工作推給別人?

- dress code 是causal wear,不過下身方面規定不可穿別的牌子的demin 和短褲。為甚麼經理妹妹穿了短褲上班都不被警告?

- 第1、3週是短週,第2、4 週是長週,為甚麼第5週是長週?甚麼邏輯?

- 為甚麼petty cash (幾十塊那種)都要BOD approve?很有空是嗎?

- 我發現,HR的某同事和「借東西的小矮人」的管家一模一樣!
我之所以喜歡外資公司,就是怕了本地公司的迂腐、守舊、無理和不公平待遇!
我知道有些公司條件更差,也知道有的更優越,
問題是:為甚麼香港就有這麼刻薄的公司?難道外國工會勢力大,bargaining power 大就能保障員工利益?還是政府無能,最低工資立法後基層員工待遇依然沒改善?還是老闆都要賺盡每分profit(所謂履行maximum profit for share holders的義務) ,便要剝削員工福利?


根據20/80理論,社會上由20%的精英主導80%的人,就算我們被這20%的人欺壓著,我們仍是80%的大多數人,「蟻多褸死象」,難道我們團結奮起反抗,就不能勝過他們嗎?

每次遇到氣頂的工作事,我的反抗基因又作崇啦!

3 則留言:

Sarah 提到...

嘩! 怪獸公司??

Monique 提到...

形容得好~~~
可能是食人唔'lur' 骨的怪獸!

viviberries 提到...

睇落都好慘喎! 真係好"丐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