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講錯野?

上星期天與好友們茶聚,跟年尾嫁得出的文小姐商量大婚事宜~~
文小姐註冊和擺酒都在不同日子,她表示不想麻煩我們出席兩天的儀式,
如果註冊那天我們不來她也不介意。

我覺得出席好友的婚姻註冊儀式是麻煩事,這是喜事,ok
如果是我,我註冊(=嫁出去了) 的大日子,一生人一次,親愛的好友們不來,我是很介意的!
除非有甚麼大事大過我結婚/根本不是我的好友/他詛咒我結等2次,等到第2次先出席,否則之後無friend做囉!
最後那句我當然無講出口,太激了!

事後想想,我是否講得太過火呢?在場有其他朋友在,可能人家不想去呢?我卻說這番說話讓人沒有退路,不好意思說不去,唉……….. 我說話還是有不經大腦的時候,何時才能圓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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