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0日 星期六

無名腫瘤

自從BBQ後,我肚臍下長了一顆腫瘤,
它越長越大,現在size 跟肚臍一樣,
沒有好轉的跡象,決定看醫生。

醫生只瞄半秒它,就斷定它是大瘡細箘感染導致皮膚敏感 由於在組織鬆散的肚皮上所以要打針 針要連續打4,5日才有效因為你自己唔夠細箘打會令個情況惡化到時要入醫院做手術放膿 拉低d條褲打針(p.s. 在他沒有停頓的說話中,他已經把藥水注入針入)

除了O嘴和打針時大叫了一聲,整個診症就此完結。

一粒瘡要打4,5日針!?我應不應該信他?
現在的醫生壓力真大,我感覺他好像把我的腫瘤看成計時炸彈一樣,
要趕在它爆炸前打針拆解它。
come on!輕鬆點!放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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